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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60068-2-11鹽霧測試就是依據IEC60068-2-11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對電工電子產品進行鹽霧測試,目的在于比較相同構造的試件抗鹽霧腐蝕的能力,適用于評估表面處理件的品質及均勻性,該標準不適用于評估試件是否可于鹽霧環境下使用。
IEC60068-2-11鹽霧測試條件
測試條件可由下選擇適當的試驗要求或依相關規范的規定。
鹽霧濃度:5%
試驗溫度:35℃
噴霧量:1~2毫升/小時/80平方公分
酸鹼值:6.5~7.2(溫度為35±2℃時之pH值)
駐留時間:16,24,48,96,168,336,672小時。
試驗容差:鹽霧濃度±1%,試驗溫度±2℃。
IEC60068-2-11鹽霧測試步驟
1. 試件于試驗前應依相關規范的規定執行目視檢查、電性及機械檢驗;
2. 相關規范中應詳述試驗前試件的清潔程序,且應敘述是否除去暫時的保護層;
3. 將試件移入鹽霧試驗箱內,并保持在溫度35℃,鹽霧濃度5%的測試條件下,依規定的駐留時間執行試驗;
4. 除相關規范另有規定,試驗后小試件應于水下沖水5分鐘,并以蒸餾水或礦泉水洗滌后,以手搖動或鼓風機去除水份,用于清洗的水溫不可高于35℃。對于大試件則應于相關規范中規定清洗及吹干的方式;
5. 將試件置于標準大氣條件下約1~2小時,以回復原來狀況,再進行目視檢查、電性及機械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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