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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焰試驗是電工電子產品行業用于測定電子產品的阻燃性能試驗,與灼熱絲相比,針焰試驗是明火,效果更直接,在產品中由于故障條件,如流過泄漏路徑的故障電流,元件或零部件的過熱,接觸不良等情況。均可能會引起火焰,折射到附近的零部件上。針焰實驗是模擬產品內部在故障條件所產生的小火焰,來模擬技術評定著火的危險性,對于小零件(或元件)灼熱絲試驗和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方法不適合時,可引用針焰試驗方法來進行測試。如樣品在進行灼熱絲試驗時起燃,則所產生的燃燒危險情況還需要用針焰試驗來評定。
一、定義區別
針焰試驗是用于確定在規定的條件下試驗火焰不會使部件起燃,或試驗火焰引燃了可燃部件,但是部件的燃燒持續時間或燃燒長度是有限的,并且火焰或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燃燒或灼熱顆粒不會使燃燒蔓延。
二 、試驗原理
針焰試驗是將規定尺寸(Φ0.9mm)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丁烷)以45o角定時定向施燃試樣,觀察試樣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三、試樣尺寸要求
針焰試驗中試驗樣品可為無特殊要求的成品樣品即可,而灼熱絲試驗中試驗樣品平面的尺寸應為:長度≥60mm;寬度(夾具內側)≥60mm;厚度:0.75±0.1mm、1.5±0.1mm或3.0±0.2mm。
四、試驗結果評定
針焰試驗是根據產品標準要求評定,如果產品標準沒有要求,滿足以下要求之一為合格:
1)試驗樣品不產生火焰和灼熱現象,包裝娟紙不起燃或白松木板不炭化。?
2)在移去針焰后,試驗樣品、周圍零件和鋪底層的火焰或灼熱持續時間小于30s,試驗樣品周圍的零件、鋪底層不再繼續燃燒,包裝娟紙既不起燃,白松木板也不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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